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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诉求热线(区长信箱)”须知

 

一、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沈北新区行政机关工作的建议、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等诉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处理结果。
二、受理范围:
       对区域内经济建设、市政规划、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委、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突发性事件和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民生问题;属于需要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相关问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三、不受理的范围:
       反映非本区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涉法问题;已经进入或应由信访部门办理的问题;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问题;公民、法人间的民事纠纷问题;涉及部队的问题;诉求内容模糊不详无法调查的问题;不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或仅提供简单线索的举报。同时,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四、办理时限:
      1.咨询、建议和求助类信件: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案。
      2.投诉类案件: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案。
      3.举报类信件: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结案。
      4.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必须告知诉求人。
五、评议监督:
       民生诉求网站公开显示百姓诉求的办理结果,诉求人可以通过点击“诉求评议”对信件处理情况进行评价,评议分为好、较好、一般、差、较差五个等级。请诉求人及时对民生诉求热线和网站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六、注意事项:
      1.诉求人在提交信件时,每次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2.诉求人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
      3.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各单位办结后原则上公开反馈,诉求人如不想公开反馈的信息请在写信时注明并请牢记信息查询编码,以便查询回复信息;举报类问题不公开反馈,请诉求人用编码和诉求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查询办理结果。
      4.举报类信件建议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诉求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诉求人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6.结案后,两日内诉求人未评价,系统将自动评价为5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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